審計署:政府采購和會議費問題集中
發表日期:2017-4-20瀏覽次數:390
出國經費超支、政府采購管理不規范、項目未公開招標……6月24日,審計署發布審計公告,公布了57個中央部門單位2012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結果。
同日公布的38起違法違紀案件和事項處理情況顯示,“一把手”職務腐敗問題依然突出。57個中央部門單位預算執行情況顯示政府采購預算缺乏“硬約束”
審計署24日公布了《中央部門單位2012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結果》公告。公告顯示,各部門重視預算管理和財務管理,預算約束力增強,但在政府采購、出國會議費方面還存在一些問題。
按照審計法規定,審計署每年都對中央部門開展預算執行和預算草案審計。從審計情況來看,各部門通過建立預算執行進度公示制度和預算核減機制等,增強了預算約束力,并認真整改了以前年度審計發現的問題。
審計也發現了一些問題。審計發現,政府采購預算缺乏“硬約束”,公開招標投標、集中采購制度的實施流程、環節等方面的規定還不夠具體、明確,造成規避集中采購和公開招標等問題不同程度存在。
比如,外交部2012年部本級政府采購管理不規范。其中未按規定執行政府集中采購程序,自行購買電梯設備、辦公家具等,涉及金額3768.29萬元;未經公開招標,直接委托出版社印制有關畫冊和書籍,支付費用287.28萬元;在非定點飯店召開會議18個。民政部2012年部本級政府采購預算金額為25409.7萬元,政府采購計劃金額為19600.01萬元,政府采購計劃與政府采購預算不銜接,差額為5809.69萬元。
另外,審計還發現,中央部門會議管理在規章制度制定、會議活動舉辦和會議經費開支等方面還存在一些問題。
比如,2012年,文化部部本級有43個會議在非定點飯店召開,31個會議超標準列支795.51萬元。2012年,國家信訪局局本級在非定點飯店召開1個會議,支出19.85萬元。審計指出后,各中央部門高度重視審計整改工作。
其中,外交部在審計前進行了自查,并糾正了部分自查出的問題。對于審計指出的問題,外交部正在積極整改。對以前年度項目結余資金的問題,已調整資金計劃;已對閑置設備采取整改措施;對使用非正版軟件的問題,已制定整改計劃,計劃于2013年全部實現正版化。
民政部在審計前開展了自查,并糾正了部分自查出的問題。對審計發現的問題,民政部逐項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并于審計期間迅速整改落實。所屬國家康復輔具研究中心和所屬康復醫院分別將37萬元、36.78萬元財政資金歸還原渠道;部本級將留存的會議費全部收回;所屬減災中心已收回房租收入100萬元;部本級32項軟件資產已全部補錄入固定資產賬簿;部本級為相關計算機安裝了正版軟件。
信訪局、文化部在審計前開展了自查,并糾正了部分自查出的問題。對違規擴大開支范圍問題,信訪局將著手調整相關賬目和決算報表,今后嚴格按照批復的預算執行;對虛列會議費問題,將加強本級會議費管理。文化部對審計發現的問題高度重視,要求相關單位認真按照審計意見進行整改。
38起違法違紀案件已辦結“一把手”職務腐敗問題仍突出
審計署24日公布了《審計署移送至2013年6月已辦結38起違法違紀案件和事項處理情況》公告。其中包括民航華北地區管理局原局長黃登科受賄案、建銀國際(中國)有限公司原董事長張傳斌內幕交易案、北京市大興區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李學元受賄案等。案件中發現,“一把手”利用職權謀取私利、參與作案的職務腐敗問題較為突出。
據介紹,對移送有關部門和單位處理的違法違紀案件和事項,審計署通常定期跟蹤以了解其辦理情況。
審計署2009年在審計中發現,2005年至2008年,中國民用航空華北地區管理局利用審批航線、調整航班時刻等職權,通過簽訂或議定虛假包機協議、宣傳促銷協議、培訓協議,為有關公司在增加航班,調整航班時刻等方面提供幫助并索取、收受好處費1700多萬元。2009年9月,審計署將此案件線索移送中央紀委監察部查處。2010年12月,河北省故城縣人民法院以單位受賄罪、受賄罪判處黃登科有期徒刑13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對同案其他2名責任人也分別作出刑事處罰。
審計署2011年在審計中發現,2010年7月至2011年3月,張傳斌在策劃廈門翔鷺石化公司借殼上市方案過程中,涉嫌利用知悉的內幕信息,通過出讓股權收益權向內部人員輸送巨額利益。2011年9月,審計署將此案件線索移送中央紀委監察部查處。2012年10月,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以內幕交易罪判處張傳斌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
審計署2011年在審計中發現,2004年至2011年,李學元在擔任大興區建委主任期間,涉嫌利用職權為企業承攬拆遷業務等提供便利。2011年9月,審計署將此案件線索移送中央紀委監察部查處。2012年12月,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以受賄罪判處李學元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專家指出,這種利用公權謀取私利、侵蝕公共資源的職務腐敗問題值得警惕。
審計署揭“家丑”自曝問題金額2000多萬元
審計署24日公布了本部門2012年度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檢查結果。檢查發現,預算執行中不符合財經制度規定的問題金額446.87萬元,其他財政收支方面問題金額1957.43萬元。
為健全審計署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外部監督機制,審計署商監察部同意,委托駐署監察局牽頭,由中央統戰部推薦、審計署聘任的特約審計員和相關專業人員參加的檢查組,于2013年3月至4月對審計署2012年度部門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了檢查,重點檢查了審計署本級及所屬京津冀特派辦、沈陽特派辦和國外援貸款項目審計服務中心等3個單位,并對有關事項進行了延伸檢查。
檢查結果表明,審計署本級及所屬單位2012年度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基本符合預算法和相關財經法規的規定,財務管理和會計處理基本符合會計法和相關的財務會計制度規定。
但檢查也發現,2012年,審計署本級“計算機及網絡運行維護費”和“審計署派出審計局設備更新購置經費”項目支出360.96萬元未編報年度政府采購預算;署本級“辦公樓安防系統改造”項目編制政府采購預算21.6萬元,當年未能執行;署本級在軟件開發尚未完成、有關產品未正式交付使用的情況下,向軟件開發公司全額支付了合同款131.27萬元,其中提前支付64.31萬元。
檢查還發現,由于現行財政預算撥款未能對執行屬地化政策的審計署派駐地方機構的職工醫療保險費、離退休人員醫療費等人員經費給予保障,為彌補經費支出缺口,所屬京津冀辦和沈陽辦用公用經費支付了上述人員經費支出。